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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ndtable Discussion Pre-meeting 會前國際論壇

2018/10/02 (Tue.)

【主題2、】職業重建服務對象的需求,職業重建服務現況與挑戰

  • 1.勞動力發展署的簡介指出身心障礙者與一般民眾相同之處在於人口逐漸老化與教育程度逐漸提高,但在就業方面則面臨勞動力參與率較一般民眾低(20.4%之於58.8%)、失業率較一般民眾高(9.17%之於3.79%)、低薪(平均月薪約為一般民眾的64%)、高比例的非典型就業人口(約為一般民眾的三倍)等現象,以及我國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內法化的努力。而我國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就業服務法的規範下則提供包含定額進用制度(含特例子公司)、雇主僱用獎助措施、公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服務等政策,並各有不同的服務成果。
     

  • 2.職業重建專業協會的反思則提出關於職業重建專業人力及資源分布不均、其他專業領域對職業重建服務的迷思、各項職業重建服務的成本效益比較、如何兼顧服務量與服務品質、如何從社區中創造資源、如何協助服務對象進入主流就業市場、雇主誘因等議題。
     

  • 3.外國學者關切的議題包括:身心障礙者勞動力人口的定義似乎各國略有差異,導致各國之間的數據難以直接比較;臺灣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職類以非技術勞力工作為主;定額進用的政策是否有效;「就業成果」的定義是否隨著時代而修訂;各國是否協助服務對象往未來的就業市場做準備;庇護工場的存續等。
     

  • 4.進一步了解得知:澳洲的就業服務數據指出,從事非技術工作(unskilled jobs)的身心障礙人口比例逐漸下降、而競爭同一份非技術工作的求職者人數則逐漸增加,顯示澳洲的非技術工作職缺正在消失,學者認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的過程不能只是推介到既有的低門檻、低報酬的底層工作,而因應未來隨著產業變遷而轉型或浮現的職業,應考慮如何協助身心障礙求職者做好準備。另外,韓國的政策則預計將在未來逐漸關閉國內的庇護工場,並以發展社會企業或社會目的事業作為替代選項;在韓國勞動部下亦設有特定障別的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中心,及依企業需求設計技能訓練內容的客製化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中心,以因應產業的人才需求。

1071002(23)下午論壇2-勞動部黃靜宜視察介紹我國職業重建服務概況-3
1071002(27)下午論壇2-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吳明宜理事長分享國
  • 5.面對跨領域的溝通與合作,美國已有勞動力創新及機會法案(WIOA)強化公 立就業服務體系與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體系的整合、強調針對更年輕的身心障礙人口提早提供轉銜服務等政策;韓國亦針對在校的身心障礙學生教導自我決策並提供生涯轉銜服務,也持續在倡議設置提供身心障礙者的終身教育課程,以促進特殊教育、職業重建與社會教育的整合。至於臺灣的跨部門(如教育端-社政/衛政端-職重端)溝通合作現況則比較像是各部會各司其政,仍有努力空間。勞動力發展署代表亦補充說明目前公部門亦鼓勵民間機構針對大專校院的身心障礙學生設計職前準備或職場適應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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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由於「先安置再訓練」的理念於現今的職場用人需求難以落實,韓國的支持性就業服務模式採用「先訓練再安置」的設計(與我國的職場學習及適應計畫相似),但訓練階段並未抽離情境而是直接安排身心障礙者在職場接受一段時間的工作訓練,訓練期間也同時評估其工作表現與學習狀況,訓練期結束後則鼓勵職場留用,職場雇主可申請在職訓練津貼、亦可申請工作教練進入職場提供現場輔導,雖然並非所有的支持性就業服務對象都能被僱用,但平均留用率亦達6成左右。

  • 7.有與會者分享目前臺灣的製造業雖然外移,但服務業、零售業與電子商務產業似乎仍有發展空間,若能進一步了解產業用人需求、妥善進行職務分析與提供訓練,似乎仍有機會協助身心障礙者從事這些相對較有發展性的產業的工作。勞動力發展署代表則補充說明現行的融合式職業訓練課程及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也是可行的選項之一。
     

  • 8.有與會者提及臺灣的家長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與生活介入很深,與歐美國家的民情可能有落差,因此家長的態度或宣導可能也是臺灣在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上亟待處理的需求,然而目前職業重建體系並未將家庭工作的部分納入服務範圍或服務成果、又或者此部分的需求需要仰賴跨領域(例如社政單位)的合作才能有效介入。對此,韓國學者回饋表示韓國與臺灣的身心障礙者家長的態度其實很相近,例如不在乎職前準備或職業訓練而只在乎立即性的津貼補助、期待身心障礙者能直接進入公部門就業等,都是目前韓國面臨的問題;澳洲學者則回饋表示家庭是身心障礙者所在的生態系統的一環,了解其家庭生態系統的需求與家長端的介入策略之後,才能有效的協助身心障礙者本人,而這也是復健諮商養成教育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 9.有與會者提及政府單位或許可再檢視目前相關政策期待職業重建服務的成果為何(是服務人次?或服務對象的薪資收入產值?或其他?),以及是否能有整合性的政策評估(例如是否有可能通盤分析比較現行各項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措施如就促工具、各項職業重建服務、職業訓練等的成本效益),以便做出更合理的政策規劃或資源分配。勞動力發展署代表則澄清簡報中的人次只是一種量化成果的呈現方式,但公部門確實也很期待能推動職業重建服務產出有品質的成果。
     

  • 10.澳洲學者亦提醒,如何了解與提升雇主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動機其實也與文化脈絡有關,而透過何種策略有助於從文化脈絡上營造或改變對身心障礙族群的接納,又可回歸到復健諮商養成教育上,專業人員是否有機會在養成教育階段習得相關知能。
     

  • 小結:下午的討論針對目前職業重建服務的成果定義、對產業變遷與用人需求變化的敏感度與因應措施、跨部門跨領域的溝通與合作、其他專業領域對職業重建服務的迷思、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政策(含就促工具、各項職業重建服務)的效益比較、了解雇主的僱用動機、營造接納身心障礙族群的文化脈絡等議題進行了廣泛討論,這些相關議題將再納入後續研討會的「分組討論」題綱中,進一步蒐集與會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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